鶯歌區二橋里市民活動中心因管理人鬧雙包,成立較久的在地「二橋里三官大帝」提告確認管理處分權,反而不敵設在汐止、2002年才成立的「鶯歌區神明會三官大帝」,神明會更醞釀要求拆屋還地;市府民政局表示將介入協調,保障里民權益。

鶯歌二橋里活動中心周邊土地,在清代是由地方望族蕭家所有,蕭家將部分土地捐為「神明會三官大帝」,成為地方重要信仰中心,興建在此的二橋里市民活動中心,更是在地居民老人共餐、慶典集會的所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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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在日本時代擔任鶯歌庄長的王姓家族後代,2002年7月間另立「神明會三官大帝」,並以一紙切結書向當年鶯歌鎮公所申請異議公告,書面審查後「神明會三官大帝」取得管理人資格。

神明會三官大帝取得管理人資格後,隨即在2002年11月間提出申請,順利領出提存在銀行將近10年的232萬餘元拓寬道路補償金。2005年確認管理處分權勝訴確定後,又主張拆屋還地,引發在地居民不滿。

前二橋里長李金量表示,醞釀邀集地方耆老前往抗議,並以當初審查瑕疵呼籲市府民政局撤銷神明會三官大帝資格。

民政局表示,神明會三官大帝透過訴訟,已確定具有土地的管理人資格,居民若有異議,仍可提出民事訴訟救濟,另市府單位也將介入協調拆屋還地事宜,保障里民權益。

(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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