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軍聞社記者董權輝臺北3日電)金門縣民政處表示,「民國49年以前參過濾器 光頭水戰自衛隊員」106年春節慰助金自即日起於各鄉鎮公所民政課受理申請,截止日期至本月13日,提醒尚未申請者特別注意,以免自身權益受損。

金門縣民政處提醒符合「現設籍於金門縣」、「經國防部核認具榮民身分之金馬自衛隊員、」「於中華民國81年11月6日戰地政務終止前曾設籍該縣,且設籍本縣累積滿10年以上者」且「領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核發之榮譽國民證」以上資格的鄉親,備齊相關申請文件,於106年1月13日前以「本人親辦」、「委託他人辦理」或「通訊申請(雙掛號)」等方式逕向各鄉鎮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。

金門縣政府民政處指出,倘鄉親於春節慰問金期間內尚未申請者,將自下過濾器一節次(106年端午節)起發放慰助金,敬請鄉親特別注意。

金門縣民政處強調,慰助金完成初次申請後,符合資格者次節不用再申請,縣府將於每年春節、端節、秋節各核發慰助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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