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委張麗善等十一位委員昨(一)日在立法院院會臨時提案,建請行政院一個月內召開跨部會會議,邀集警政、衛生、社政等相關單位,研議是否將酒癮、毒癮,以及高度自殺風險等三類患者納入強制就醫範圍或追蹤對象,以保障病患及國民安全。

張麗善指出,國內現行「精神衛生濾水器選擇法」仿效歐美國家,重視精神患者人身自由,卻過度限縮精神科臨床裁量權,強制就醫條件嚴格;「精神衛生法」自九十七年實施後過濾器全戶過濾器,強制就醫件數銳減,原本一年二○○○多件減至一年僅六、七百件。

她並舉衛福部統計數據表示,去(一○四)年度申請強制就醫住院的案件數七百四十七件,六百三十四件通過審核,比率約九成。但現行制度強制就醫標準為「精神狀況嚴重、怪異」,字義模糊,醫師自我設限,不太願意主動申請強制就醫。

也就是受到現行法規規範,張麗善認為,警察只能抓現行犯,即使看到精神恍惚、行為怪異的人,無法主動協助就醫,而社政單位囿於社工人力缺乏,也無法全面關照高風險家庭,所以應該檢討在人身自由與民眾安全之間取得平衡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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